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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25日 星期五

【南都發聲】火葬場到美麗灣:捍衛程序正義

■李宇軒
兩年來,屏東很有事!全國版面見到民間搶救阿塱壹古道及抵擋危及陸蟹的後灣開發案。在2012年,屏東環盟等社團發現縣府已將河川地變為農牧用地,之後將徵收高屏溪畔農地蓋火葬場,至今已進入環評大會的關鍵時刻。
屏東縣府捨棄了法定既有公墓用地「公園化」及「殯葬一元化」的原則,執意開發高屏耕地及文化用地,引發自救團體槓上立法院、內政部、文化部及民進黨總部,要求土地分區利用的原則:「還地於河、農地農用、活化古蹟、墓地墓用」,引起全國關注。
此案引人非議的是預定地破壞原有景觀的特性。緊鄰日治時期「下淡水溪鐵橋」,已被指定為國定二級古蹟,是休閒及觀光文化的地標。但想到日後遊客與送行者可能交會的尷尬畫面,實在讓人哭笑不得。其次是縣府欠缺生態敏感度,包括高估火化爐需求,無視預定地曾受創於八八水災,在4次初審的環評中鬧笑話。縣府從開始否認淹水,到承認第七河川局出具的淹水紀錄,因而反覆改計畫:「只要把地基墊高、棺材放2樓就好」。甚至見笑起生氣:「把地下停車場作為滯洪池。」

即使有如此荒謬的回應,2013年9月的環評大會仍未做出不開發的共識。環評制度的脆弱性表露無遺。因開發單位的縣府不顧程序正義,倉促召開僅有官派的殯葬專業的學者專家會議,更以警力阻擋民眾旁聽。屏東環盟強烈批判此舉形同強制補考通過制,與已定讞停工的台東美麗灣案,如出一轍。
由舊鐵橋火葬場到美麗灣,證明台灣不乏程序不正義的土地開發案。如恆春半島國家公園經營十多年的悠活旅館,也於今年「被發現」規避環評,因業者早在內政部2002年的特許下,取得集合住宅的建照,當環保署要求停工後,縣長曹啟鴻卻回應:「不要打壓悠活!因為它創造工作機會、引進觀光!」所以更糟的是政府帶頭破壞程序,如內政部匆促公布的「全國區域計畫」草案,是否正好有法源讓各地的「美麗灣」案就地合法?
根本來看縣府今日強力護航火葬場案,凸顯縣府只拚短線工程,對國土想像之貧乏。由於始終排除民間長期守護高屏溪的自然環境及文化地景的聲音,沒有正視球員兼裁判的程序正義問題,將難杜絕外界質疑此案有圖利殯葬業者之虞。
(文藻外語大學國際事務系助理教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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